1. 昨天說到環河北街211號。我們從民國56年搬過去,直到民國67年搬到永和永利路,總共差不多12年都是居住在這老家旁豪宅的一、兩間小房舍裡。(一開始只租住一間不到5坪的小房間。過了幾年後,對面房的林家搬離,我們就換租到該處,從此我們有了1房1廳,現在聽起來沒甚麼,在當時可是感覺要搬去住總統級豪華套房哦!)
2. 家父居住在此的這一段時間,很長一段時間的工作是騎腳車配送養樂多。大概每日天未亮就出門了,每天都是滿身汗臭地回家,還記得我這個不肖子,自以為聰明地,幾次偷偷地從他滿是汗臭味的長褲小口袋偷拿了幾個零錢,當時的味道,都還在我四周的空氣中,現在想起,只有汗顏與不忍。
3. 在環河北街211號時最重要的日子就是家父與我媽媽將大女兒,黃素珠,嫁出去。當時可是211號的大家庭總動員,無論是徐家、房東邱家、廖家及其他人都自動自發地來幫忙。房東像樣的客廳也成為典禮的所在地,無論神桌上面的神明是誰、祖先牌位是哪一家的,就這樣在那邊於民國66年5月22日成就了訂婚儀式。
4. 同一年,民國66年11月12日,梁家正式來迎娶。該日也是211號轟動的日子,大家主動地清掃每一個角落。當幾台迎娶車開進環河北街時,那真的是萬人爭睹。當時車子不普遍,屬於高級奢侈品,於是我們家大女兒嫁給了中山北路天橋飯店小開的消息,迅速地傳開,等於是台版的麻雀變鳳凰,家裡的每個人也都與有榮焉。不過我想家父就不盡然了,首先大家都排除了他的功勞,而且都還盡量地不願讓其沾光,而不知其基本的生養劬勞不論以外,單他願意不怕鄙夷與訕笑地出席與合影,就已經是立功立德了。而我們這些子女在他往生後還不知反省,在他告別式當日,竟然無一曾孫輩出席,這是何等的無知與不肖,就像以前家父曾經疾言厲色地罵過我一樣:「你以為你是石頭迸出來的啊!」,為人子者,有甚麼比這種狀況更不肖呢?現在回想與比較起來,家父的責罵,相對於那些自私、無知的曾孫輩尊長,是何等的慈悲,而相對於那些無辜的曾孫輩,我又是何等的幸福能夠受此責罵,否則怎麼能夠有機會懺悔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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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5月19日 星期二
家父守靈日記(31/49):5月19日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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