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「入世」vs「出世」:「入世」是指人世間,而「出世」並不是相對於「入世」,反而是指人世間的擴大,擴大到哪裡呢?擴大到十法界,十法界包括: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、人、阿修羅、天、聲聞、緣覺、菩薩和佛。因此所謂「出世」,絕對是包含人世間的。這也是佛法所說的出世不離入世之意,所以《六祖壇經》說︰「佛法在世間,不離世間覺;離世覓菩提,恰如求兔角。」。
「出世」究極而言,是擴大到所有法界,才稱為「出世」,所以這就是為甚麼《法華經》說:「十方佛土中,唯有一乘法,無二亦無三,除佛方便說。」但因為眾生心性不同、因緣不同、願力也不同,所以有可能只選擇某一法界作為其「出世」的法門。但究極,無論是理上或事上,真正的「出世」都必然是及於全部的十法界,雖然在實踐上,可能只是在某一法界中。而我個人認為,實踐也只能在某一法界中實踐,而且在該法界中就能成就十法界的融通,這更說明了「出世」的入世義,「出世」只是心量的擴大,而不是要離開人世間。因此並不存在的佛法界,而是「自覺覺他、覺行圓滿的佛」是遍佈在其它九法界之中,因此「佛」法就是終極的「無為法」。但此論只是一種推理,尚未在經典或大德的論述中得到證實。
2.
「有為法」vs「無為法」:所有世間的知識、科學、宗教、哲學等等,都是「有為法」,而「無為法」並不是與「有為法」相對,而是「超越」。所以「無為法」一定是涵蓋了所有已知、未知的「有為法」,但所有有為法的加總卻不是「無為法」,除了在數量上無法窮盡外,本質上也是不同的。從《金剛經》中的「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所差別」可以得知,人要超越,也就是所謂要超越人世間,勢必只能依據「無為法」,而賢聖的差別只是發心不同,也就是所選擇法界的不同,但就如「出世」真正意涵,最後必然是同歸於佛乘的,也就是融通於十方法界的全部。但一些特別法門,如西方淨土,因為阿彌陀佛的願力,只要願力與佛相應,就能往生淨土,這種發願是否可以是「有為」,目前無法確認,但相信以「無為法」來發願往生,那應該是不同的品位,根據《金剛經》,往生到西方淨土時,也一定已經是賢聖了。
3.
「反向哲學工程」:這是我觀察學術界2,3來,所提出的一種人文研究方法。這個方法主要基於高達美的哲學詮釋學。哲學詮釋學有些特點,這邊略述一下:
A.
詮釋者並非主體,被詮釋的對象才是主體。
B.
詮釋不是要得到一個客觀的真理,而是要在一個課題上得到一個詮釋者處境與被詮釋者處境的「視域融合」,這就是詮釋學的真理,是一種只適用於詮釋者處境的真理。
C.
詮釋沒有特定的方法,因此所有方法都可以是方法,只要詮釋者開放自己,保持著「無知」的態度,以自己的課題向詮釋對象求助,就會出現很多求助的方法,而從被詮釋對象中得到你可能需要的「提問」與「回答」,如果這些回答不能達到視域融合,那就再求助,進入所謂的詮釋循環,直到「豁然開朗」,在視域融合中你不僅擴大了你的視域,也擴大了被詮釋對象的視域,同時你也解決了你的課題。
D.
詮釋活動的基本預設是被詮釋對象是完整的且完美的,而詮釋者必然是以其「前見」來展開詮釋的,「前見」就是一種已有的知識結構,一種執著、一種歷史,也就是一種「有為法」。
E.
詮釋學不會去批判他人知識的高下,不會揚己抑他,若是發現詮釋對象有矛盾之處,只會描述在什麼條件下存在著什麼樣的矛盾,也會認為不同的條件或處境可能並不矛盾,但詮釋者自己尚未發現而已。
因為有這些特點,我把高達美的《真理與方法》比擬為哲學界的《金剛經》,所謂的「所謂佛法,即非佛法,是名佛法」,所以沒有「方法」,也全部是「方法」;所謂「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」,所以並不存在著客觀的「真理」,但時時、處處都可以得到處境的「真理」。而「反向哲學工程」與「哲學詮釋學」最大的分別,應該是終極關懷的不同,哲學詮釋學的終極關懷是「入世」的,反向哲學工程的終極關懷是「出世」的。「入世」是指「人世間」,所以事情是沒有終止的,因此詮釋也是沒有終點的。「出世」不是相對於「入世」,不是離開人世間,而是擴大出去到十法界,十法界就包含了人世間,也包含了其它的五凡世間:天、畜生、鬼道、地獄與阿修羅,及四聖道:聲聞、圓覺、菩薩與佛。所以「哲學詮釋學」的終極關懷是讓人能夠在人世間察覺到自己的「無知」,與時時從「無知」
中得到豁然開朗的處境真理,在肯定一切的同時,也朝向了一個無諍的「詮釋淨土」;而「反向哲學工程」完全贊同「哲學詮釋學」的終極關懷,也認為這是人世間難得的一種「有為法」,但它更想進一步讓人們能夠藉由這種詮釋手段,進一步地認知到「人世間」以外的其他法界,進而可以更適當的處境來取得更真確的處境真理,而最後能夠認知到「無為法」,實踐「無為法」,這就是「反向哲學工程」的終極關懷。所以在形式上,「反向哲學工程」與「哲學詮釋學」在人世間的行事風格與目標可能是沒有什麼不同的,不同只有更趨向「無為」地來號召大家共同建設「哲學詮釋學」的「詮釋淨土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