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、五、以學文,可以頤大道矣
在今年九月時啟動了一個「五十以學文」這個活動,當時寫下的緣起:『從今年3月開始自學日文,感受到「日語」的文化性與孔子所講的「行有餘力,則以學文」的哲學性。所以仿效孔子所講的「加我數年,五十以學易,可以無大過矣」,而將此階段的學習心得與哲思及以此與他人的互動統稱為「五十以學文」。以此為題的各種活動除了應用於日文學習的練習外,最重要的是,希望能從漢文的考古與大和文化的演繹中能夠有所「見」「聞」,並自勉能夠由「多『聞』闕疑,慎言其餘;多『見』闕殆,慎行其餘」中,學習放下各種偏執,進而能夠肯定世間所有的一切地「六十而耳順」。』後,除了每日努力地學習日文外,每天也會寫一段日文來與大家分享,內容除了將所學應用出來以外,也希望能夠表達自己的各種學思。表達的前後必然有很多聽聞與深思,其中最大一個問題就是孔子為甚麼要講出「五十以學易,可以無大過矣。」?翻閱坊間的解說,五十不外是年紀或者五年、十年這兩種解釋。而舍弟卻有另一見解,認為五與十代表河圖洛書的五與十,也就是天五生土、地十成之。而大過指的是易經的大過卦。聽聞後,頗覺有理,順著這個方向開始沉澱與思考,經由多日後,頗有所得,遂將「五十以學文」更名為「十、五、以學文」。為了相應孔子所說的「可以無大過矣」,遂不揣自身簡陋地對上「可以頤大道矣」。今日為了記述此段思維使其與大家分享並期望能得到方家的指教,所以謬撰此文。
從五行的生剋而言,所謂「五」,就是一種發心、立心,如下圖。它是因為自己的某種「信」念而起,既起則必然與天地間所有事物有著生剋的關係,這些關係可以統歸為四種,生我、我生、剋我、我剋,生是滋長、聚集之義,剋是反激、背離之義。立心加上這四種關係統稱為五行(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)。以土性為例,則生我者為火性,我生者為金性,剋我者為木性,我剋者為水性。所謂「十」,就是兩個「五」,是因為以前面的五立心後產生的兩端,善與惡、法與非法、是與非等等,經由統合後會產生另外一個立心,也就是另外一個五,這個五是自己為了能因應這個這個世界,又能保持在原來的立心上,以避開「大過」:「大者過矣」註1的「解」。有了這個五的新解後,就開始因應生命四周的因緣而「行」,四周的因緣也可以依角度而統歸為兩個五,生剋、理事、遠近、大小等等,生命就統合這兩個五開始為文,這個文就是另外再新產生的五,它是在世相上實踐大道的結果,也是追求「頤」:「自求口實」註2的結果。但畢竟中庸不可得也,任何文必然都是偏頗的,所以隨之而來必然有另外兩個五產生,毀譽、是非、損益等等,依此兩端而反聞自性時,就會「證」得另外一個五。而此「證」又是另一波立心的開始。所以「學」並不只是學習,也不是懂或不懂,而是將生命投入整個無限循環的信解行證過程,如此,就可以無大過而頤大道矣。
從易學的角度而言,六十四卦就是六十四個法門註3,都是可以讓每一個人能夠內聖外王,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大道。奈何生命因諸多內外因緣,如生命的慣性、物慾的引誘等,以致於讓人無法直道而行,偏頗於各種制約而不自覺,實質地成為「過而不改」的「大過」。孔子為了讓大家避免「大過」,因而教導大家「五十以學易」。易經的每一卦從上往下共有六爻,上面二爻為天爻,中間二爻為人爻,下面二爻為地爻,人因為誤認有一個實質的我,所以以假一註4與天二爻、地二爻相對待而產生了五,而當生命體悟到無一個真我存在,而是隨時動態地以假二註5存在時,那人爻的每一爻與天地四爻的相交應就是十。所以六十四卦每一卦本都具足了五與十,但因為偏執,所以從五入手,經由所有外在十的相對法則來去除「大過」以追求「頤」。在這過程中,除了實踐自己生命的無窮願力外,最後必然能夠體悟「本來無一物,何處惹塵埃」註6,五與十原來本已具足。這就是五十以學易。而甚麼是十五以學文,就是從易經三十二種相對法則註7中去實踐其原始的發心,從而原始反終去修正生命的偏執,而得到另一個五。由此又是一個五十以學易的開始。舉個例子,如下圖,當我們從自身生命及四周的生剋中尋思出以「大有」卦當作生命的中心時,我們可以知道它的坤卦是「比」卦,大過卦是「恆」卦,其頤卦就是「益」卦註8,其遠離大過的過程,就是由恆卦偏執移轉到以益卦為基準,從其坤卦「比」卦開始來追求其乾卦「大有」的過程註9,而其方法就是從所有的相對法則中,如乾與坤、既濟與未濟、否與泰等等,去校正、去趨向,從而印證了大有卦象或者得到了另外一個卦象,然後再依此循環地遠大過、頤大道,終有一天會發現「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」註10,原來從出發的「比」卦已具含了其追尋的本卦「大有」卦,乾坤本已具足,沒有大過也沒有大道。
所以五十以學易是從理入手,而十五以學文則從事入手。兩者述說同一件事,本來孔子所講的五十以學易已經實質地闡述完畢,而今日為了讓人更了解五與十的意義,及離大過與趨大道的過程,而畫蛇添足地加了十五以學文,無非是要從這個角度來彰顯孔子的人本關懷,讓人都可以立於自己本性上去遠大過、趨大道而已,而不是故意有所創作。那麼坊間解五十以學易為五十歲開始學易或者以五年十年來學易,是否有錯?如果以一貫的邏輯來論述,那如何解釋都是對的,都是從立一個假五以後,再從相對法的十中去尋找真五,而本篇的謬論也只是其中一種假五而已。「真做假時假亦真」註11,以十、五以學文來拋磚引玉,經由「以文會友,以友輔仁」的過程中,期望能使自己與他人「爛醉花間應有數」註12,在一層又一層的「柳暗花明又一村」的驚喜中,來離大過,來頤大道。
註解:
1. 「大過」是易經第28卦,其卦象為「」。「大者過也」出自該卦的彖辭。從卦象我們可以知道,上下兩爻為陰爻,而中間全部為陽爻,表示在天地間全部以虛浮不實的「文」來對應,而在其內涵上則全部據以為實,外表扭捏作態,而實際是頑冥不化,自以為是,自以為大,這就是大過。
2. 「頤」是易經第27卦,其卦象為「」。「自求口實」出自該卦的卦辭。從卦象我們可以知道,上下兩爻都是陽爻,而其內部全部是陰爻,表示隨時以謙卑的心態學習立足於天地之間,為了生命的本願,而「自求口實」地浩蕩赴前程。
3. 這只是一基本的分法,當我們心的尺度夠細的話,六爻的每一爻象又是另外一個64卦的陰陽。所以每一爻是陰是陽,都還有32種可能的陰卦或陽卦,如此32的6次方,就是10億種法門。
4. 「假一」是指執著於有一個不變的我,這個一包括任何「一」的形式,當然也包括「零」或「空」,這都是「一」的另一種包裝。
5. 「假二」是指回歸人本,以自身現有的因緣隨時因應不同的情境、事物而有不同的立心,用此立心所生出的兩端來因應世界。因為這兩端隨時、隨地、隨人在變化,所以稱為「假」,也可以解為假借之意。
6. 出自佛教禪宗六祖惠能大師:「菩提本無樹,明鏡亦非台,本來無一物,何處惹塵埃」。
7. 易經共有64卦,但兩兩相對,每一卦的每一爻剛好都是相反的,如乾與坤、否與泰、恆與益等等。在易學中有人稱為錯卦、變卦或正對卦等等。因兩兩相對,所以有32對。
8. 易經64卦是一種表象,是一種發心或者事物本體的一時遮罩,我們可以說64卦所論的卦象全部是以乾卦為中心的論述。如此,對這些基準64卦的六爻而言,陽爻就代表不變,陰爻就代表要變。對乾卦而言,所有的64卦通通都不用變,但對坤卦言,就剛好相反,頤卦對坤卦來說就成為其大過卦,而大過卦反而是坤卦的頤卦。
9. 因為發心是「大有」卦,也就是生命的願力在外相上是要成就大有卦這個大道,此時就必須從其坤卦,「比」卦著手,也就是「卑高以陳」,也就是從世間法著手。但在往內求的過程中則是從大有的大過卦「恆」卦來趨向其頤卦「益」卦,也就是去我執的出世法。兩個內外法門是同時進行,同時互補與同時觀照的。如此也印證了「佛法在世間,不離世間覺,離世覓菩提,恰如求兔角」。
10. 語出辛棄疾的<青玉案>一詞裡,「...,眾裡尋他千百度,驀然回首,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」。
11. 語出曹雪芹<紅樓夢>第一回的標題:「真作假時假亦真,無為有處有還無」。
12. 語出晏殊<木蘭花>一詞裡,「...,勸君莫作獨醒人,爛醉花間應有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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